罵人不必五字經 莊柏林(作者為律師、前國策顧問)
- Apr 09 Mon 2012 18:22
黃春明罵人,不必以五字經問候別人的母親,情況可能不一樣,平心而論,黃春明的言詞,過於激烈而失允當,就法言法,確實站不住腳,蔣為文舉牌進行無聲的抗議,是表達個人不同意見,也同時為台灣文學遭受長期壓抑發聲,實無可厚非。
- Apr 08 Sun 2012 19:42
黃春明的罪行係屬確定。畢竟,蔣為文係因黃在演講中詆毀台文界近半小時後才舉起「事先準備」的抗議牌(蓋黃具有污衊台文界的前科)。誰知,黃竟惱羞成怒,公然對蔣口出穢言,自應負公然侮辱罪責。
為何不敢和蔣為文辯論? ◎ 謝德謙(IFJ國際記者聯盟會員)
- Apr 07 Sat 2012 22:37
台南安平是台灣西部沿岸的港口,是早期大陸移民最早的開發地,因此人口聚集,但早期的安平是三面臨海的沙嶼,適於建築的用地有限,在地狹人稠下,住宅櫛比而立,巷道更是狹小,於是避免不了造成許多建築風水上的忌諱,相傳當地居民為破解此風水之忌,因而在住宅上裝飾了許多辟邪之物,如獅面、太極圖、刀劍屏、風獅爺等,其中最為常見的為「劍獅」。
旅遊台灣/尋訪劍獅的故鄉台南安平之旅
- Apr 07 Sat 2012 22:28
法官指用台語罵「紅高假赤鱆」,用詞定義不明確難以成罪。
遭辱「紅高(膏)假赤鱆(鬃)」女提告敗訴
- Apr 06 Fri 2012 19:14
成大台文系教授蔣為文昨天再批作家黃春明去年在台南演講時先以半小時誹謗台文工作者,他才舉海報「靜聲」抗議,未影響黃演講,接著黃春明就爆粗口,是「黃挑釁在先;他靜聲抗議在後」,請黃勿誤導輿論,他願一人與黃春明、陳芳明、張大春三人公開辯論。
蔣為文再嗆黃春明 願一對三辯論
- Apr 06 Fri 2012 19:11
動物園解釋,中世紀日耳曼北部流傳,人類未出生的靈魂會棲息於水泉、池塘、沼澤等水域,歐洲白鸛將這些幼兒靈魂帶回來,送給期待嬰兒出生的父母。因傳說與歐洲白鸛的生態習性相當吻合,所以北歐人認為嬰兒是由歐洲白鸛送給人類的。
鵜鶘是送子鳥? 歐洲白鸛才是!
- Apr 05 Thu 2012 22:27
台南地方法院2日判罰黃春明新台幣1萬元、緩刑2年;檢方認為公然侮辱罪最高只能罰9000元,將主動上訴。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吳勇輝今天表示,法官鄭銘仁認為『黃春明在當天的演講會場罵了蔣為文2次,依照一罪一罰的概念,各判決6000元罰金』,但鄭銘仁在撰寫判決主文時,未說明是兩次犯罪行為,只寫「黃春明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台幣1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黃春明案 南檢要上訴
- Apr 04 Wed 2012 23:49
華府媽祖天后宮在美國傳播信仰及宗教文化,不僅慰藉海外華人,連美國當地民眾也跟著上香虔心參拜。
宗教台灣 好神 華府也有媽祖廟
- Apr 04 Wed 2012 17:35
展演地點:保安宮庭院
2012(大龍峒保安宮)民俗藝術節-家姓戲匯演日程表
- Apr 04 Wed 2012 17:32
2012年4月28日(星期六) 早上10點,假新北市新莊區景德路169號2樓( 武聖廟附設圖書館大會議廳 ),舉辦會員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