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台灣河洛族群委員會,搶救台灣語言文化 連署書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2001年2月21日的世界語言報告書中,明列台灣河洛(hô-ló)語、原住民語和客語都屬瀕危語言。近一、二十年來,台灣人也漸漸意識到本土語言滅絕的危機,在有心人士大力推動之下,政府也已確定90學年度起實施本土語言教育。
但是十年下來,小朋友除了在學校一週才一堂課(40分鐘)中唱唱歌、玩遊戲之外,下課以後,照常滿嘴華語,本土語言教育的成效不多。
教育部屬下的「國語推行委員會」,雖可多少做點相關工作,可惜層級太低,經費太少,其工作項目又以「國語」為主,且又要照顧客語、原住民語,不是河洛語的專責單位。況且國語委員會人員,包括主任委員,全都是兼職,最近政府又要把它從二級單位降為三級單位。請問如何以此擔負拯救河洛族群語言文化的重責大任?
自從政府成立「客家委員會」、「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以後,客語與原住民語都因為有了專責機構,專職人員,還有專款專用,使得原本瀕臨滅絕的語言文化得以開始恢復生機。但是擁有全台灣人口四分之三的台灣河洛語族群雖屬多數語族,至今還沒有一個專職機構、沒有經費來從事語言復育的工作。
行政院、教育部等各級機關討論有關族群語言文化政策問題是必請客委會、原民會派代表列席,唯獨有關河洛族群語言文化政策問題沒有任何委員會可以派代表列席。
原住民有原住民電視台,客家有客家電視台,完全靠人民的納稅錢補助,河洛語族群卻沒有一個專業的電視台。主要電視台也很少有河洛語節目,民視的河洛語節目較多,都是靠商業性節目營業。
國立東華大學設有原住民民族學院,其下三個學系(兼有研究所);國立中央大學設有客家學院,其下六個客家研究所;國立交通大學設有一個客家文化學院,其下一個學系、兩個研究所、一個國際客家中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設有客家文化研究所;國立聯合大學設有客家研究學院,其下三個研究所,另台灣語文與傳播學系亦以客語為主;屏東科技大學設有客家文化產業研究所、客家產業研究中心…,以上全部是國立大學,並且有些還是名校。可是卻沒有任何一個河洛文化學院、河洛研究所或河洛語文相關學系。河洛語研究教學必須依附在中文系或以台灣為名的學系或研究所做為「新婦仔囝」苟存。
國家總預算2011年各族群的預算:退輔會1500億多,原民會72億多,客委會32億多,專款專用,得以保障族群利益,補助族群語文研究,文化活動;唯獨河洛語族群是0元。
這豈是一個標榜平等、自由的民主國家應有的現象?河洛語族群豈是二等公民嗎?佔人口七成以上的族群,繳最多的稅,可是其族群利益卻如此無聲無息地任人踐踏,豈不可悲、可恨?
面對本土語言滅絕的危機,我們樂於看到原民會、客委會擁有發展的經費及其文化研究所的設立,而佔人口七成以上的河洛語族群的語言文化,更需要重視與保存。
我們不要在每次選舉時,才聽到台上說一些半生不熟的台灣母語。不要再騙我們的選票,不要再利用我們的古意老實,出賣我們的利益。我們要的是:
一、比照原住民委員會和客家委員會,成立河洛族群委員會。
二、比照原住民電視台和客家電視台,設立台灣河洛語電視台。
三、本土語言教育應自幼稚園起開始實施,延續社區母語文化。幼兒教育的教學媒體語言應採用本土語言,華語教學時間不得超過本土語言。
四、小學本土語言課程不得少於每週三節。
五、比照客家學術研究單位,至少在台灣大學、中興大學、成功大學等一流國立大學各設立一個河洛語族文化學院。
如果您同意我們的看法,請加入我們連署的行列。
連署書回收方式:請簽名回傳,謝謝!
e-mail:service@king-an.com.tw
傳真:(06)2506438
電話:(06)2800301#16黃勁連
發起人:
洪惟仁:前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台灣語文學系教授兼創系主任、語言學者
張良澤:前真理大學台灣文學系主任、台灣作家
李勤岸: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台灣語文學系教授兼主任、台灣母語聯盟理事長
、台灣詩人
施炳華:前國立成功大學中文系教授、現任台灣歌仔冊學會理事長
岩 上:前笠詩社總編輯、台灣詩人
黃勁連:鹽分地帶文學營創辦人之一、現任海翁台語文學雜誌總編輯
連 署 書(個人)
編號 |
姓名(簽名) |
地 址 |
電 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連 署 書(團體)
編號 |
連署單位 |
代表人姓名(簽名) |
電 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