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投區泉源國民小學九十八學年度支援教師甄選簡章
http://staff.tp.edu.tw/WordFile/20090831120100.doc
一、應徵資格:具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證,或參加行政院閩南語言能力
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二、甄選名額:本土語言教學支援教師:閩南語1名。
三、報名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四日(星期五),09:00-12:00,
13:00-16:00。
四、報名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到本校人事室報名。
五、費 用:不收報名費。
六、報名地點:台北市北投區泉源國民小學人事室。
地 址:台北市北投區東昇路34號。
電 話:(02)2895-1258
七、攜帶證件: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驗後退還)及影本乙份
(一)國民身份證。
(二)畢業證書。
(三)男性帶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
(四)合格教師證書或實習教師證書,無者免附。
(五)支援教師證書。
八、報名手續:
(一)填寫甄選報名表一份。(報名表可以直接下載使用,A4規格)
(二)繳驗學經歷證件。
九、甄試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七日(星期一),下午12:40報到
,逾時以棄權論,1:00起口試。
十、甄試地點:本校二樓電腦師教室。
十一、甄選方式:當場出題口試 。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委員就有關教育
方面之問題當場提出。(含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表達能力
、儀容舉止。)
十二、成績計算:口試占100﹪,以總分最高者錄取。
十三、錄取說明:
(一)本土語言教學支援教師:閩南語一名,備取若干名。以各項專長
錄取者必須依學校安排指導相關課程,不願接受者取消資格。
備取者依成績列冊候用,俟本校有缺時聘任。
(二)九十八年九月七日下午五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布正取與備取名單並
以電話通知正取者。正取者請於九十八年九月八日上午九時至
十一時攜帶證件到本校教務處完成應聘手續,若期限內未應聘即
通知備取依序遞補。
(三)聘期自九十八年九月八日至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十四、附 則:
(一)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
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未盡事宜悉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