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閩南語認證
1. 為何今年要分三卷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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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施測除能將試題難度集中對應於該級程度外,亦能提高考試效度及效益。故今年起測驗分A、B、C三卷進行(A卷包含A1基礎級及A2初級,B卷包含B1中級及B2中高級,C卷包含C1高級及C2專業級)。本考試自開辦以來,即不斷持續進行試題研發及試後分析等相關工作,亦期望此「分卷施測」模式,能幫助不同目標之考生,取得符合自身所需之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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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為何今年要新增「書寫測驗」?
據相關研究發現,完整的語言能力測驗,應含聽力、口語、閱讀、書寫等四項測驗類型,故本年度為測試考生各層面之閩南語語言能力,將「書寫測驗」納入今年考試項目中。
3. 若通過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級別,是否就能擔任國中小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 1. 下列人員具有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人員之聘任資格: (1) 具特定科目、領域專長,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2) 參加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取得能力證明,及族語支援教學人員研習取得研習證書者。 (3) 參加客家委員會辦理之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4) 參加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2. 另前揭辦法第4條規定: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之認證,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除資格審查外,應以筆試、口試或展演等方式為之,並於簡章中定明。但已取得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或教育部核發之本土語言能力證明者,參加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認證時,得免本土語言筆試或口試。 (2) 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之認證程序,應包含教學專業培訓,培訓課程應依教育部之相關規定辦理。前項認證之報名資格及審查基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爰此,欲擔任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者,可經由以下兩種方式取得資格: 1. 具特定科目、領域專長,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2. 參加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語言能力認證,再通過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即可取得合格證書。
4. 欲擔任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者,參加民間團體或機關學校辦理的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後, 還須參加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嗎?
1. 欲擔任國民中小學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者,可經由以下兩種方式取得資格: (1) 具特定科目、領域專長,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 (2) 參加教育部辦理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語言能力認證,再通過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即可取得合格證書。 2. 倘民間團體或機關學校辦理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係為本部或縣(市)政府委託辦理者,即符合「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之規定,再通過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即可取得合格證書。
5. 91年教育部認證的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仍須取得今年教育部所辦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並取得中高級以上證明,才能擔任國中小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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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民教育法第11條第4項規定:
中華民國91年6月30日前,依教育部規定辦理之檢核及培訓成績及格者,具有擔任教學支援工作之資格。 依上開法規規定,91年6月以前經教育部認證的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即具備國中小本土語言課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免取得教育部所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證明。
2.為增進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專業素養,本部除了持續鼓勵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參加教師專業增能研習外,仍建議一步取得今年由教育部舉辦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之中高級證明,以提高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語言能力專業素養及職場競爭力。